中小企业:网络营销向税收制度挑战
2007/7/22 15:02:40
在全球化的网络时代,一种崭新的市场营销方式———网络营销已悄然走进千家万户。与此同时,各国对商品、劳务、技术和资本管理的有效性将经受考验,传统的税制与税收征管手段已受到严重挑战,许多基本税收概念被推翻,甚至整个征税基础都将发生动摇。为此,本文拟从网络营销的特点及其给各国税收征管带来的冲击以及相应的税收对策等方面作一初步的探讨。
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兴起,起源于1969年,美国将西海岸四所大学和研究所的主电脑以50KBPS的线路联接起来,架设了一个小型通讯网络,称之为30年的发展,目前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已联接了36万个以上的网络,拥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约5000万个企业和个人用户,而且以每月增长10%速度扩网,日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巨大信息系统,其用途也从学术研究转向商业应用。据专家估计,5年后全球计算机互联网络的用户将超过2亿人,市场规模将超过200亿美元。在全球化的网络时代,一种崭新的市场营销方式———网络营销已悄然走进千家万户。与此同时,各国对商品、劳务、技术和资本管理的有效性将经受考验,传统的税制与税收征管手段已受到严重挑战,许多基本税收概念被推翻,甚至整个征税基础都将发生动摇。为此,本文拟从网络营销的特点及其给各国税收征管带来的冲击以及相应的税收对策等方面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网络营销的特点
1、网络营销产品通常具有以下特性:(1)具有高技术性能或与电脑有关;(2)以网络群体为目标市场;(3)市场需要涵盖较大的地理范围;(4)不太容易设店贩卖的商品;(5)网络上销售的费用远低于其他的渠道;(6)消费者经由网络上信息即可作出是否购买的决策。目前在网络上销售较多的商品是:书籍、电脑用品、音乐CD、旅游、机票、股票交易服务等。
2、网络营销在价格上的灵活多变。网络营销者利用电子布告栏(BBS)或电子邮件(E-mail)提供与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线上售后服务,以便与消费者双向沟通,从而树立企业形象;利用智慧型线上议价系统,与消费者直接在网上协商商品的价格。该系统不但可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与顾客达成双方满意的价格,还可以依季节变动、市场供求状况、竞争产品价格变动等,自动进行调价。
3、网络营销在渠道上四通八达。利用网络营销的商家在其电子网址的首页设计上采取虚拟实境的手法,设立电子虚拟商店橱窗,使网上消费者如同身临其境,而且橱窗内容可根据需要轻易迅速地改变。电子虚拟橱窗不占土地空间,可每天24小时开张,服务于全球顾客。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后,可利用电子信用卡付款或电子转帐付款,很多商品可自线上取货(如电脑软件、电子图书等)。有的不便线上取货,可由收款商家设置于各地的辅助机构送货上门,并提供售后服务。这种辅助机构绝大多数无商品无店铺,一无存货,二不代表签订合同。
4、网络营销广阔的市场前景,将是未来营销方式的主导。网络营销可由商品信息提供至收款、售后服务一气呵成,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渠道,必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消费者导向时代,营销管理上的4P(Prod uct,Place,promotion)应与4C(Customer,Cost,Cove nience,Communication)进行充分结合。而网络营销符合顾客以成本低廉,使用方便,充分沟通的要求,达到4P与4C的完美结合。因此它必将成为商业与企业活动中最重要的一项营销工具。
二、网络营销给各国税收征管造成的冲击
各国现有税法对交易环节的课税无不以有形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即使对信息产品,也仅限于传统的可征税的通信形式。在网络营销方式下,交易各方通过诸如网络服务或者规模大到INTERNET程度的大量无纸化操作而达成交易,这将使政府的课税计划落空。网络营销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信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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